广电总局关于对山东电视台《交换主妇》节目的通报批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近期,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播出了一档生活真人秀节目《交换主妇》,该节目盲目效仿西方节目创意,选题不符合中国国情与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节目还选用了一些不合适的镜头,如农村妇女和城市“丈夫”穿泳衣泡温泉等。节目播出后,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现予以通报批评。
为严肃纪律,总局决定:
一、停播山东电视台齐鲁频道《交换主妇》节目,不得复播。
二、山东广播电视局要严肃查处此事,对《交换主妇》节目的策划、制作、播出、审查等环节要分清责任、严肃处理。
三、山东广播电视局要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清查全省所有频率、频道的低俗问题,尤其对山东电视节目的低俗问题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总局。
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以此为戒,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要按照总局关于综艺娱乐节目管理意见和关于开展抵制低俗之风专项行动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把关水平,确保广播电视宣传的正确舆论导向。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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